济宁市市中区地震局负责贯彻执行、组织实施国家及省市制定的防震减灾工作方针、政策、法规及有关规定,统一管理市中区的防震减灾工作。在上级地震管理部门的指导下,协助区防震救灾领导小组做好全区地震工作,负责防震减灾预案的制定和实施工作,保持与上级有关部门联系,了解震情。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防震减灾教育工作,普及防震减灾知识,提高全社会的减灾意识;负责调查当地有感地震和落实地震异常;及时处理地震谣言、地震误传等突发事件,作好稳定社会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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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区地震局全力做好防震减灾宣传工作(2008-6-5)
·区地震局在全区中小学校认真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2008-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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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地震监测设施与地震观测环境保护条例(2008-7-8)
·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人人有责(2007-12-27)
·山东省防震减灾条例(2007-12-27)
·山东省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2007-12-27)
·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2007-12-27)
·地震监测管理条例(2007-12-27)
·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2007-12-27)
·地震行政复议规定(2007-12-27)
·地震行政执法规定(2007-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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