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地震办职责范围
(一)负责贯彻执行、组织实施国家及省市制定的防震减灾工作方针、政策、法规及有关规定,统一管理市中区的防震减灾工作。
(二)在上级地震管理部门的指导下,协助区防震救灾领导小组做好全区地震工作,负责防震减灾预案的制定和实施工作,保持与上级有关部门联系,了解震情,及时向区领导汇报,做好防震减灾工作。
(三)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防震减灾教育工作,普及防震减灾知识,提高全社会的减灾意识;负责调查当地有感地震和落实地震异常;及时处理地震谣言、地震误传等突发事件,作好稳定社会的工作。
(四)承担区政府和市地震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主 任: 蒋士兵
电 话: 2975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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