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秘科
科技计划科
综合管理科
科技情报研究所
科技服务中心
知识产权科
地震办 
 
 

济宁市市中区科技局主要职责和机构设置

   根据《济宁市市中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济委[2002]98号)和《中共济宁市中区委 济宁市市中区人民政府关于济宁市市中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济区发[2002]15号),济宁市市中区科学技术委员会于2002年8月更名为济宁市市中区科学技术局。市中区科技局是主管全区科技工作的区政府工作部门,设置人秘科、综合管理科和科技计划科三个职能科室。2003年6月,区科技局加挂济宁市市中区知识产权局牌子。2004年3月,区科技局加挂济宁市市中区地震局牌子。2004年12月,区科技局增设知识产权管理科和地震办公室。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科技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区科技发展和依靠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政策规定;
   2、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科技体制改革和科技创新体系总体规划;
   3、研究提出科技发展的优先领域,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区科学技术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4、合理配置科技经费;负责归口管理区级科技经费、“科技三项费用”等有关经费的预算、决算;
   5、研究制定加强高新技术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高新技术发展、科技攻关计划、科技创新工程和社会发展科技计划的制定与组织实施工作;
   6、研究提出高新技术产业化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科技成果转化;申报省市级火炬、星火、成果推广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全区年度科技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培植、认定、指导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市级、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
   7、归口管理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科技保密、技术市场;协调组织与科技相关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有关技术合同规定的实施和监督检查;
   8、参与编制区级重点科学工程等科技基地的建设规划;负责新建和调整科研机构的审批、申报工作;负责科技型中小企业和民营科技企业的认定、审批和管理工作;
   9、归口管理全区科技外事工作,组织开展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协同有关部门组织技术出口和重大技术引进、消化、创新工作;
   10、负责科技宣传、科技信息管理工作;制定全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规划及相关政策,统筹协调全区科普工作;指导科技咨询、招标、评估等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的工作;负责科技统计工作;
   11、协同有关部门研究有关科技人员的政策;负责全区科技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
   12、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省、市级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专项扶持资金的申报管理;
   13、负责全区技术市场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民办科技企业的认定、申报、登记、统计等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技术市场优惠政策的制订和落实工作;
   14、承办区科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协调“区直有关部门党政领导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的考核工作;
   15、指导协调区政府各部门对区直有关部门的科技管理工作;
   16、承担区知识产权局、区地震局的工作职责;
   17、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版权所有:济宁市市中区科学技术局

E-mail:zqstc@zqstc.net.cn 联系电话:0537-2314772